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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8-08-16
一、熱處理(HT)
1. 木箱包裝資料應由去皮木材制成,并應根據(jù)特定時刻-溫度組織加熱。有必要確保木材基地溫度起碼抵達56oC,繼續(xù)30分鐘以上。
2. 窯中烘干(KD)、化學加壓浸透(CPI)或其它處理辦法只需契合熱處理規(guī)范則可視為熱處理。例如,化學加壓浸透經(jīng)過運用蒸汽、熱水或干熱,或許契合熱處理規(guī)范。
3. 熱處理以HT符號標明。
二、熏蒸處理(MB)
木箱包裝資料一般應由溴甲烷熏蒸。溴甲烷處理用MB符號標明。常壓下,對木箱包裝資料的最低溴甲烷熏蒸處理規(guī)范如下:溫 度 劑 量(g/m3) 最低濃度懇求(g/m3) 0.5小時 2小時 4小時 16小時 ≥21oC 48 36 24 17 14 ≥16oC 56 42 28 20 17 ≥11oC 64 48 32 22 19 最低溫度不應低于100C,最低熏蒸時刻應為16小時。
三、符號
1.下面所示符號證明帶有此符號的木箱木箱包裝資料已選用附和的辦法。
其間:IPPC——《世界植物保護條約》的英文縮寫;
CN——世界規(guī)范化組織(ISO)規(guī)矩的我國國家編碼;
000——出境貨品木箱包裝標識加施公司的三位數(shù)登記號;
YY——除害處理辦法,溴甲烷熏蒸-MB,熱處理-HT;
ZZ——各直屬查驗檢疫局2位數(shù)代碼(如上海局為31)。
2. 符號起碼應包含:
如懇求去皮,在附和的辦法縮略語表中應增加DB這兩個字母。
簡略辨認
永久性及不行改變性
最簡略看到的本地,最佳起碼在所證明的物品的兩個相對面。
應防止運用赤色或桔黃色,由于這些顏色用于風險貨品的標簽。
再運用、再加工或經(jīng)修補的木箱包裝資料應從頭驗證和進行從頭符號。
這種資料的全部成分均應得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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